本报昆明
实施办法由云南高院、云南省妇联与云南大学法学院省妇女儿童维权研究基地,历时半年共同协作调研、起草完成,从细化法律中的相关制度规定出发,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原则、适用范围、种类、内容、期限等进行界定,对申请主体、举证责任等申请事项及人民法院管辖、审理、送达、执行等工作程序加以确定,使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及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具体明确,使法律规定更具可操作性。在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,及时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方面,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。
在司法实践中,云南部分法院专门内设相关家事法庭审理此类案件,安排具有婚姻家庭经验和阅历较丰富的法官,审调结合,注重调解,创新案件审理模式。在审理家暴案件中,选择当事人本民族、在当地威望高的人以及妇联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,努力实现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。法院也通过巡回审判、以案释法等方式,积极宣传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及证据保留方法,使群众了解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。